关于开展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第二届“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正式教师,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二)爱岗敬业
1.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2.工作踏实,勤奋认真,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情操高尚
1.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为人谦虚,待人真诚;
3.言行举止健康文明,生活情趣高雅。
(四)团结协作
1.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能积极配合他人工作;
3.关心爱护同事,与同事和睦相处。
三、评选办法
1.各院系部组织师生民主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2-3名,并在院系部公示3天。
2.候选人填写《仙桃职业学院第二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由院系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先进事迹材料报人事处。
3.人事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汇总,报学院党委研究,最终人选在全院公示7天。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于11月20日前完成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上报的候选人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师生认可的先进典型。
3.候选人须报送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客观真实、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生动,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并报电子版至64645152@QQ.com。
附件:仙桃职业学院第二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仙桃职业学院
2012年11月6日
附件:“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