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并于6月19日反馈了巡察情况,客观中肯地指出了我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根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抓住关键环节,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效落实,为加快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优质高职院校提高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整改内容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民主决策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1.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制定《仙桃职业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加强议题审核和会前充分酝酿;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如实、准确地反映会议组织、发言、讨论、决议等各个环节的情况;3.进一步规范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建立面试考官库,完善面试考官选定工作流程,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考官。
责任领导:郭百高、李立勇、刘中芹、罗功宇、刘泳梅
责任单位:党办、院办、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2.党委班子战斗力不强
整改措施:1.定期召开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不同形式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并加强整改;2.着力克服不作为、慢作为等倾向,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强化过程管理和质效跟踪,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3.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每学期帮助分管联系部门解决若干个实际问题。4.加强对班子成员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培训,争做“四有”干部。
责任领导:党委班子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党办、党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政治思想工作抓的不牢
整改措施:1.健全校院两级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研讨,保证年度有计划、学习有记录、平时有检查、研讨有成果;2.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切实规范记录工作;3.完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全面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落实团员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青年师生座谈会,健全常态化联系服务青年师生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郭百高、李立勇、刘中芹、谢从堂、刘泳梅、陈伟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团委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4.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1.办好办实新时代湖北讲习所(仙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并加强督查,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3.丰富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推进学生思政、教师思政、课程思政、学科思政、环境思政,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
责任领导:郭百高、李立勇、刘中芹、徐国洪、谢从堂、刘泳梅、陈伟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思政课部
整改期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5.党建工作边缘化
整改措施:1.坚持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学院党委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解决重难点问题不少于3个;2.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完善基层党组织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对2016年、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重新进行检查考核,对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导;3.以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为抓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责任领导:郭百高、刘中芹、刘泳梅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党内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自觉带头讲党课,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对党内生活不严肃、党员活动组织不得力的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3.重新撰写2018年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安排今年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干部教师自查补课。
责任领导:郭百高、刘中芹、刘泳梅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7.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1.完善组织关系定期排查机制,对长时间滞留的学生党员加快转接组织关系,对即将毕业的学生党员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对失联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2.全面清查2015年以来教职工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按标准足额完成党费补缴工作;3.坚持把按月缴纳党费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动作”,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切实规范党费管理。
责任领导:郭百高、刘中芹、刘泳梅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8.作风建设抓的不实
整改措施:1.制定《仙桃职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档案,每年底对联系基层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强化年度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实,成立督查组对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师生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3.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和办事流程,切实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涂旭东、罗功宇
责任单位:党办、院办、纪检监察室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9.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整改措施:1.开展超标准、无公函接待自查活动,超标准公务接待的超出部分由相关个人负担;自2018年6月1日起,所有公务接待须按照出具接待函、明确接待人员、填报接待审批单、填报接待清单等程序办理,对因招生宣传等活动而产生的招生接待须有详细记录函,无记录函一律不予报销;2.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开展自查,修订《仙桃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核定发放办法》;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车清查,对超标车辆进行处理。
责任领导:涂旭东、罗功宇、谢从堂、刘泳梅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院办、人事处、财务处、招办
整改期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0.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仙桃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共仙桃职业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8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对2015至2017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重新进行检查考核,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部门人员有两名及以上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取消该部门当年所有评先资格;对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部门,由学院党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领导:郭百高、刘中芹、涂旭东
责任单位: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1.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整改措施:1.选强配齐纪检监察干部,支持学院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修订《仙桃职业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2.制定《仙桃职业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干部任用、资金使用、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落实防控措施;3.健全督查巡查机制和提醒约谈制度,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加强预警、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责任领导:涂旭东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2.部分党员干部法纪观念不强,干预、插手经济活动
整改措施: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在校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情况进行清理和整治,依法依规规范校内各种经营活动,对违反廉洁纪律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涂旭东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
13.基建维修、招标采购工作落实相关制度不严
整改措施:1.成立校园维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仙桃职业学院校园小型维修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开展维修工作;2.修订《仙桃职业学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流程,严格采购项目审批,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标的采购工作制度;3.纪检监察室、相关职能部门、维修(采购)申请部门全程参与基建维修(招标采购)监督,严格审查维修施工方(采购供应商)资质,实行基建维修、招标采购终身负责制,健全维修、采购台账和档案制度。
责任领导:李立勇、罗功宇、王浩
责任单位:后勤处、采购中心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1.成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修订《仙桃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面清查学院各类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2.严格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商铺的出租行为,对现有对外出租合同进行全面清理;3.加强后勤管理,及时追缴各类应收管理费、水电费等。
责任领导:李立勇、罗功宇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5.招生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1.从2016年下半年起,学院不再对生源学校教师支付招生劳务费,有偿招生情况已全面停止;2.将招生绩效工资纳入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学院招生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核定发放;3.招生宣传、印刷等费用按年度编制预算,学院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中心按照程序办理;各项招生经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使用和管理,并及时通过招生专题会议予以公开。
责任领导:李立勇、罗功宇、谢从堂
责任单位:招办、财务处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6.收费不规范,侵害学生利益
整改措施:1.对代收未上缴市医保局的学生医疗保险费,根据已清理核实名单分类处理,下学期需缴费的学生予以学费抵扣,不需要缴费的学生造册退费;2.从2017年开始,市财政局将中职免学费补助标准以外的学费列入财政预算,学院已停止收取此项费用。
责任领导:李立勇、罗功宇
责任单位:财务处
整改时限: 8月底前取得实效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7.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和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2.全面自查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逐步消化超配的副职干部,2018年消化4名超配副职干部,2019年消化10名超配干部;3.严格机构设置,采取撤销、并入或调整等措施,消化自设的10个正科级机构和2个副科级机构。
责任领导:郭百高、刘中芹、刘泳梅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8.履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和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动议酝酿环节,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座谈推荐和考察等工作程序,确保民主推荐、座谈推荐和考察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和任前公示制度。
责任领导:郭百高、刘中芹、刘泳梅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9.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凡提必查”规定,落实干部任前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制度;2.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严格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和审查审批等环节,对党员干部长期持有因私证件、未经审批出国(境)、擅自改变行程等问题进行核查处理;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受处理及病休的人员,降低工资待遇额度;通知离岗退养干部到岗上班,杜绝“吃空饷”现象;按规定清理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
责任领导:郭百高、刘中芹、涂旭东、刘泳梅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郭百高为组长,院长李立勇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院校、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涂旭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标整改要求、督办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坚持从严标准。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所需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纪检监察室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3.务求整改实效。在整改过程中,对于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改进,短期内要见成效;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时限完成整改。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抓“长”抓“常”,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以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中共仙桃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