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仙桃职业学院第八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仙桃职业学院第八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推动学院体育工作发展,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于4月28日至30日举办仙桃职业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

学院田径运动场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任委员:袁全汉

副主任委员:李立勇 许高振 涂旭东 程远斌

刘立栋 罗功宇 田文丰 肖庆圣

徐国洪

委 员:陈 伟 王权海 桂学文 黄爱军 蔡中华

徐芝斌 陈晓燕 王 浩 向 宇 刘斌仿

吕 刚 向世斌 张立学 李贵成 周 俊

组委会下设6个工作机构:

1.办公室 主 任:陈 伟

副主任:张立学

2.宣传组 组 长:蔡中华

副组长:周 俊 张建华

3.竞赛组 组 长:彭雄兵

副组长:李福贤

4.后勤组 组 长:徐芝斌

副组长:周年华 朱执明

5.保卫组 组 长:王 浩

副组长:徐建设

6.仲裁委员会 主 任:谢先伟

副主任:付植红 彭雄兵 李福贤 袁雄兵

三、竞赛项目

1.专科组(男女各15项,共30个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前抛实心球、三人四足、划旱船

2.中专组(男女各12项,共24个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四、团体设奖

1.运动会入场式及开幕式表演优秀组织奖3个(以院部为单位)

2.体育道德风尚奖12个(以班级为单位)

3.班级团体总分奖24个

(1)大专男子组取前8名;

(2)大专女子组取前8名;

(3)中专男子组取前4名;

(4)中专女子组取前4名。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确保运动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队参赛单位要加强参赛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仙桃职业学院第八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仙桃职业学院

二、承办单位:艺术传媒学院体育教研室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1年4月28日至30日在院田径运动场举行(若遇雨天,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及分组

1、各院、系大一、大二学生及中专部学生,以班为单位组队参赛。

2、本次比赛分大专组、中专组两个组别,分别录取名次。

五、竞赛项目

大专组:

男子组(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立定跳远、前抛实心球(2kg)、三人四足(50米,限报二队)、划旱船(20米,限报二队)。

女子组(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立定跳远、前抛实心球(1kg)、三人四足(50米,限报二队)、划旱船(15米,限报二队)。

中专组:

男子组(12项):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5kg)、三人四足(50米)。(三人四足每班限报二队)

女子组(12项):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4kg)、三人四足(50米)。(三人四足每班限报二队)

教工组:

8×100m接力(男女各四人,以院系、行政部门参赛,不得弃权)

特色项目:

红旗接力(以院系为单位参赛,男子5人、女子5人)

六、报名规定:

1、各班可报运动员20名(其中同性别的运动员不得超过16人),教练员1人,领队1人(由辅导员担任),各院、系总领队1人(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2、运动员条件:必须是我院在读学生、成绩优良、无任何身体疾病者;

3、各组别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与团体项目。

4、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由本人参赛,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冒名顶替,一经查出,除追回所获名次外,另给予纪律处分。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

2、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3队(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编排记录组通知报名单位或运动员改报其它项目。

3、运动员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检录,否则不许参加比赛。

4、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钉鞋除外),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

5、检录时间:

径赛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然后在检录员的带领下到达比赛场地;

田赛项目提前40分钟检录,然后由检录员赛前带到比赛场地。

三人四足和划旱船提前20分钟在比赛场地检录。

特色项目(红旗接力)提前30分钟在比赛场地检录。

6、赛次:竞赛项目中100m、200m均举行预、复、决三个赛次;400m、4×100m接力举行预、决二个赛次;4×400m接力和800m及800m以上项目直接举行预决赛。

7、接力比赛要求:接力比赛必须在填写报名单时注明是否参加,若参加,名单和棒次必须在前一个单元交大会编排记录处。

8、田赛项目兼项处置方式:田赛项目兼项可请假,不按原顺序先试掷(跳)一次,回来后已错过试掷(跳)轮次的按本次试掷(跳)失败论。

9、跳高起跳高度及递升安排:

男子组:130cm起跳,每个高度升5cm,至155cm后,每个高度升3cm。

女子组:100cm起跳,每个高度升5cm,至120cm后,每个高度升3cm。

10、申诉:成绩宣告后,如有异议,可在宣告后30分钟内向有关裁判长提出申诉,并缴纳申诉费200元,如属实则退还申诉费。

八、录取名次

1、团体总分:(以班为单位男女分开取)大专组各取前8名,中专组各取前4名。

2、大专组个人名次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和团体项目加倍计分,破原纪录者另加9分;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加的项目,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中专组个人名次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原纪录者另加7分;只有6人或不足6人参加的项目,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

3、各组按各班运动员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并给与奖励。若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目多者为先,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为先,依此类推。

4、本次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以及“特殊贡献奖”一至二名。

九、奖励办法:单项前三名发给证书和奖牌,其它各类名次发给证书。团体总分名次、体育道德风尚奖均发奖杯、奖牌。

十、裁判员组成

本次比赛的所有裁判员由体育系教师、学生和体育系聘请的教师组成,每个院、系必须指派一名有一定体育基础、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大会裁判员。

十一、各班要认真填写“运动员报名单”,男女分开填写,各班级的报名表填好后用电子表格的形式以院、系为单位,于4月8日之前交大会组委会,另报名表的电子表格可在学院QQ教学群共享内下载,可发至邮箱609544786@qq.com;一旦发送不得再发,如有变更请与袁老师联系。

十二、入场方式方法:

1、各院系参加开幕式入场,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2、各院系以系旗为先导,以班为单位,按序入场,形式可由各院、系自定;

3、解说词(不超过300字)由各院、系统一撰写,并于4月20日前交体育教研室。

十三、凡参赛班级应向大会组委会缴纳80元号码印制费及相关费用。费用由各院、系总领队收齐后交大会组委会。

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组委会

201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