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食品安全管理 保师生饮食健康
5月27日,后勤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召集食堂、超市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落实省教育厅鄂教办[2011]10号和鄂教体艺[2011]11号文件精神,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健康。
一是要严把食品采购的各个环节,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食品采购必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索取购物凭证,注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购买日期等内容,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二是加强食品制售环节管理,避免“病从口入”。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卫生监督局发放的健康证,食堂要建立和完善食物取样留样管理机制,搞好环境卫生和餐器具消毒工作,规范饭菜加工制作程序,不得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有害病菌入口。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防控自查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与预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改正。